做跨境電商保稅進口,需要去海關作信息登記和注冊登記。還需要辦理跨境電商保稅進口通關手續的有關規定,下面整理辦理跨境電商保稅進口通關手續流程的相關政策法規。
1、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57號(關于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實現跨境交易,并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
2、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75號(關于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39”,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簡稱“保稅電商A”。適用于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94號(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
(六)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申報前,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或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支付企業、物流企業應當分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向海關傳輸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并對數據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
(八)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進口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申報清單》(以下簡稱《申報清單》),采取“清單核放”方式辦理報關手續。
《申報清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申報清單》的修改或者撤銷,參照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有關規定辦理。
除特殊情況外,《申報清單》《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采取通關無紙化作業方式進行申報。
(十四)代收代繳義務人應當如實、準確向海關申報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稅則號列、實際交易價格及相關費用等稅收征管要素。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申報幣制為人民幣。
(二十三)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可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間流轉,按有關規定辦理流轉手續。以“網購保稅進口”(監管方式代碼 1210)海關監管方式進境的商品,不得轉入適用“網購保稅進口A”(監管方式代碼1239)的城市繼續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可在同一區域(中心)內的企業間進行流轉。
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13號(關于修訂跨境電子商務統一版信息化系統企業接入報文規范的公告)
原文鏈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032647/index.html
5、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65號(關于實時獲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支付相關原始數據有關事宜的公告)
原文鏈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34975/index.html
6、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79號(關于實時獲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支付相關原始數據接入有關事宜的公告)
原文鏈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55884/index.html
文章及圖片除原創外均精選轉載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貨之家—是一家跨境運輸、報關報檢、倉儲物流等綜合性國際物流公司,專業提供:跨境電商倉儲,保稅倉,保稅倉庫,保稅倉儲,電商倉庫,保稅物流,第三方倉儲,跨境電商BBC,進口報關,進口清關,進口報檢,保稅進口,包稅進口清關,進口清關代理。服務熱線:400-8070-082,公眾號:貨之家 佳里優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