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 農業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公告
2016年第47號
為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16日起實施。
本批清單與《財政部等11個部門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6年第40號)》中《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稅則號列相同的商品,其“備注”以本批清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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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
2016年4月15日
第二批清單中包含的商品主要有以下:
第二批正面清單新增了部分保健品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出現了很多生鮮產品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出現了一些谷物類商品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出現了一些草藥商品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新增了糧油及糖類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新增了進口醫療器械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新增了液態奶和成人奶粉
第二批正面清單上新增了嬰兒輔食和計生用品
綜上所述,新增的品類主要以生鮮食品為主。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意見,現就《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備注2“依法需要經過注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說明如下:
一、關于醫療器械相關產品
稅則號列對應的“中文貨品名稱”同醫療器械產品不能一一對應,其中屬于醫療器械的,應按照醫療器械法規申報注冊或備案。依法獲準注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產品,方可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消費者,購買未經注冊產品,存在較大安全風險。已經獲得進口醫療器械注冊或者通過備案的產品名單,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欄目中“進口醫療器械”和“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信息”數據庫中查詢。
二、關于保健食品相關產品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其中屬于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為統一規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將于2016年7月1日實施。屆時,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申請注冊,首次進口的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保健食品的,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消費者,購買未經注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存在食用安全風險。經批準注冊或備案的進口保健食品名單,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欄目中“進口保健食品”數據庫中查詢。
三、關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相關產品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2016年3月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對在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注冊。該辦法將于2016年7月1日施行。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
屆時,獲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名單,將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