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關公告2018年第8號
為加快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建設和實施,實現海關通關全部單證無紙化和全流程線上辦理,天津海關自2018年11月16日起,全面推廣《海關專用繳款書》企業自行打印改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出口企業、單位以海關電子繳稅方式繳納稅款后,可以通過“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我要查”相關功能下載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或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的“稅費支付系統”相關功能下載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或向海關現場申請打印紙質《海關專用繳款書》;或到海關業務現場進行自助打印。
二、有關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的會計使用和存檔要求按照海關總署2018年第100號公告要求執行。
三、進出口企業、單位可從“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專欄了解改革推廣進展情況、下載相關培訓課件和操作說明等材料。遇有問題,可通過12360海關熱線反饋。
特此公告。
天津海關
2018年11月14日